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以下行为,有权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检举控告:
(一)党组织、党员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;
(二)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,违反秉公用权、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,涉嫌贪污贿赂、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、权力寻租、利益输送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、职务犯罪行为;
(三)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。
检举控告的方式:
(一)通过邮寄信件反映问题;(邮寄地址:江苏省丹阳市正德路8号,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纪委办公室)
(二)到本部门接待场所当面反映问题;(正德楼312室或314室)
(三)拨打检举控告电话反映问题;(电话号码:0511-8815 0105)
(四)通过电子邮件反映问题。(邮箱地址:zbjw@njnu.edu.cn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