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师中北资〔2026〕3号
第一条 货物类采购组织形式
(一)用户单位自行采购
预算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货物类项目。
(二)学院集中采购
1.预算金额在1万元(含)以上、10万元以下的货物类项目。
2.预算金额在10万元(含)以上的货物类项目,采用委托社会代理机构组织实施采购。
第二条 用户单位自行采购的货物类项目
(一)预算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各类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货物类项目
1.采购步骤
用户单位明确需求、填写采购申请表,依据不同的采购方式,确定成交供应商,签订合同(视具体情况而定),组织验收。相关采购文件由用户单位负责归档,并提交一份至资产管理处备案。
2.采购方式
(1)询价采购。由用户单位申购人、使用保管人、单位负责人等不少于3人的单数组成询价小组,按照“货比三家、低价中标”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。
(2)电商平台采购。由用户单位申购人、使用保管人、单位负责人等不少于3人的单数组成询价小组,在目前国内管理规范、商家信誉度高且合法备案的主流电商平台(如京东商城、苏宁易购、国美在线、淘宝网(含天猫)、企业官网销售平台等)比较3家及以上在同一时间段内明码标注的商品价格,依据“低价中标”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。
3.履约验收
用户单位采购的货物,按照《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仪器设备验收管理办法》进行验收。
(二)预算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非各类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货物类项目
参照上述第二条第(一)款执行,可适当简化手续。
第三条 学院集中采购的货物类项目
(一)采购步骤
用户单位进行市场调研,明确采购需求(采购仪器设备的,应按学院规定做好专家论证工作)、完成立项审批后,将申购单及相关材料报送资产管理处。
1.预算金额在1万元(含)以上、10万元以下的货物类项目,在确定采购方式后,资产管理处与用户单位共同商定采购文件,在学院网站(但不限于)上发布采购公告,接收响应文件,组建评审小组,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,用户单位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。
2.预算金额在10万元(含)以上的货物类项目,由资产管理处委托社会代理机构实施采购,资产管理处将相关材料转交社会代理机构,会同用户单位参与相关采购工作。
(二)采购方式
1.预算金额在1万元(含)以上、10万元以下的货物类项目,一般采用询价方式采购。
难以用技术参数描述其质量与特征的特殊货物类,如钢琴等,参与报价的品牌应不少于两个,且供应商不少于三家。
2.预算金额在10万元(含)以上的货物类项目,一般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,也可采用邀请招标、竞争性谈判、单一来源等方式采购。
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,经用户单位申请,可采用特事特办、随到随办的采购机制,不进行招投标程序;对于独家代理或生产的仪器设备,按程序可确定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采购。
采购进口货物类的,采购预算中应包含外贸代理费用。
难以用技术参数描述其质量与特征的特殊货物类,如钢琴等,参与报价的品牌应不少于两个,且供应商不少于三家。
(三)评审办法
采用招标、询价方式采购的,评标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(报价)法或综合评分法。技术、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类项目,应采用最低评标价(报价)法。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的,按照相关规定执行。
1.最低评标价(报价)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,即在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,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,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。
2.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,对评审因素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后,以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方法。
(四)采购方式的变更
1.预算金额在1万元(含)以上、10万元以下的货物类项目,两次公开发布信息因有效响应人不足三家未能成立,经用户单位和响应人同意,评审小组确认采购文件无不合理条款,且采购程序合法,可由评审会议主持人现场决定变更采购方式,采用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。采用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仍未能成立的,资产管理处会同用户单位重新组织采购。
2.预算金额在10万元(含)以上的货物类项目,两次公开招标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未能成立,评审小组确认招标文件无不合理条款,且招标程序合法,可由评审会议主持人现场决定变更采购方式继续采购。因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,或招标程序不合法,或所有投标均被否决的,应重新组织公开招标。无人投标的,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后,可变更采购方式。
(五)合同签订
确定成交供应商后,用户单位根据采购文件、响应文件和供应商现场澄清(承诺)等内容,按照《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合同审核管理办法》与供应商签订合同。
(六)履约验收
合同执行完毕后,用户单位应按照《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仪器设备验收管理办法》进行验收。
第四条 其他规定
(一)达到学院公开招标最低限额、因特殊情况不能公开招标的,须由用户单位提交情况说明,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同意后另行处理。
(二)用户单位有规避招标、规避资产管理处统一采购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,由用户单位批准人和直接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(三)用户单位采用询价或电商平台采购方式自行采购无法满足需求的,或需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,持相关材料向资产管理处申报,由资产管理处统一采购。